投保资料;
1. 投保单,第二页扣章
2. 电子清单。扣章的清单
3. 营业执照
4.最低5部电梯起保
特别约定:
1、每次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需提供第三方事故鉴定机构的证明材料方可进行后续理赔。
2、本保险仅承保电梯、升降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法律费用:每次事故实际赔偿金额的10%;
4、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免赔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免赔3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0元(免赔300元);
误工费(电梯关人):100元/时,免赔2小时,最多500元/人;
误工费(由于事故导致住院产生的误工费):50元/天,免赔3天,最长90天